2025年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74名编制内教师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溧水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规定,溧水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4名编制内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ls.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学校、招聘岗位、数量等详见附件《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2月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以及具有2年及以上教学经历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岗位匹配的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备应聘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段不低于报考学段)。
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需符合招聘学科(专业)要求,详见附件《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其中,报考小学岗位,具有2年及以上中小学教育教学经历,现聘用在中小学教育教学岗位的人员专业不限。
5.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2023-2025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2)2023-2025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3)2023年及以后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名。报名时需备注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可以报名。报名时需备注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2年及以上中小学教育教学经历,现聘用在中小学教育教学岗位的人员,须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仅限报考小学岗位。教学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实施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5年6月26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Windows系统的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中“教师招聘”模块。
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12月22日8:00至12月26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改报或补充材料。(提示: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尽早报名)。
2.报名要求
(1)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报告(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已选择在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其他区报名并缴费的考生,符合溧水区招聘条件的可在溧水区兼报,但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兼报溧水区的考生所报学段、学科必须与南京市直属学校及其他区报的学段、学科一致,否则报名无效。
(3)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或JPE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5)材料上传:
①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和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其中,研究生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
此外,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国优计划”研究生需提供所修教育类证明(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2025年应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②普通高等院校2023-2024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符合应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研究生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
2023-2024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如所提供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③年龄放宽至40周岁的,需提供与报考岗位匹配的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④有2年及以上教学经历的教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符合应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和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或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凭证,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社保缴费凭证)。
⑤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符合应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6)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1年)》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3.资格初审
溧水区教育局负责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2月22日8:00至12月27日15:00。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12月22日至12月27日期间的9:00-11:00,14:00-16:00。
5.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12月22日至12月27日期间的9:00-12:00,14:00-18:00。
6.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招聘单位的联系方式请见《岗位信息表》中的“政策咨询电话”。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7.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12月27日20:00前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材料及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8.核减(取消)计划
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南京教育局、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12月28日14:00-15: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9.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2025年1月15日9:00起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面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70%。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参加笔试。溧水区2025年教师招聘笔试与2025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笔试为同一场次考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于2025年1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应聘人员可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5)本次笔试成绩在2025年度内有效。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面试
(1)面试报名与资格复审
面试前,溧水区教育局在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教师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在溧水区参加2025年教师招聘报名(含兼报溧水区)且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照面试公告要求参加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结束后,在资格复审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相应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和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办法
面试由溧水区教育局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模拟课堂、问题答辩和技能测试等一种或多种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
体育、心理健康岗位,模拟课堂占面试成绩的60%,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40%;除上述外的其他岗位,模拟课堂占面试成绩的70%,问题答辩占面试成绩的30%。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
(3)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另行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溧水区教育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溧水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溧水区教育局与其签订协议,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同时还须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公示结束后,本次合并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自行选择用人单位。
为保持全区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如提供虚假或与招聘条件要求不一致信息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本公告由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025-57218589,025-57213271
(二)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溧水区人社局事管科:025-57207026
点击查看:附件1-2
1.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
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
2024年12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edu.nanjing.gov.cn/bsfw/zpzk/202412/t20241217_50345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