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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单位犯罪

发布:2022-10-09 09:44:3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 江苏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题包含哪些知识?

  行测常识判断考点范围很广,一般包括政治、法律、经济、人文、地理、科技、生活等方面,需要长时间不间断的积累。今天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常识相关考点是“单位犯罪”。

单位犯罪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依照法律规定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单位犯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单位犯罪的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这里所说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包括任何形式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是指国家机关。“团体”包括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虽然这些单位通常都具有法人资格,但是,我国刑法并没有要求单位犯罪的主体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2.单位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是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那些危害社会的行为。就是说构成单位犯罪首先必须是单位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这些危害社会的行为必须是在刑法分则和有关法律具体规定中规定为单位犯罪的行为。如果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则不能以单位犯罪追究刑事责任。这主要是从单位犯罪的实际情况出发考虑的。由于目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经济不断发展的时期,有些规章制度尚不健全,在社会生活中单位的哪些行为属于犯罪,情况比较复杂。因此,刑法将那些实践中比较突出的、社会危害比较大、罪与非罪的界限较容易划清的单位危害社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3.单位犯罪,一般都由单位集体决定或者由单位的领导人员决定,以单位的名义并由单位内部人员具体实施,在通常情况下,犯罪的目的是为了单位谋取非法利益。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分为两种情况:

  1.一般采取双罚制原则。即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2.由于单位犯罪的复杂性,其社会危害程度差别很大,一律适用双罚制的原则,尚不能全面准确地体现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和符合犯罪的实际情况。因此,法律作了例外的规定,即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对个别的单位犯罪未采用双罚制,而实行了代罚制,即对单位不判处罚金,只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 刷题巩固,趁热打铁

  例题:下列选项中,构成单位犯罪的是:

  A. 娱乐公司经理为维护本公司利益,召集员工殴打醉酒滋事人员,造成1人重伤,3人轻伤

  B. 出版公司经理以公司名义找到某印刷厂印刷他人享有版权的畅销书10万册,将非法获利的80余万元据为己有

  C. 木材加工厂为解决枯水季节经常停电影响生产的问题,在隔壁污水处理厂变压器上搭接电线,造成污水处理厂20万元损失

  D. 某县税务局为修建办公楼筹措资金,向辖区内某逃税企业暗示如提供赞助费50万元,则对其违法行为免于处罚,该企业及时送上赞助

  正确答案是 D

  《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A项错误,该娱乐公司经理和参与的员工构成共同犯罪中的故意伤害罪,不属于单位犯罪。

  B项错误,《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该公司经理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本罪不是单位犯罪。

  C项错误,该木材加工厂实施盗窃电力的行为人构成盗窃罪,盗窃罪不是单位犯罪。

  D项正确,《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项中,某县税务局作为国家机关,为修建办公楼筹措资金向某逃税企业索取50万元,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构成单位受贿罪。

  故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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