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南通市如东县多家单位集中招聘工作人员公告(70名)
2019江苏南通市如东县多家单位集中招聘工作人员公告(70名)已公布,报名、照片及报名材料上传时间:2019年11月26日09:00~11月29日16:00。笔试时间为2019年12月7日上午9:00-10: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可参考2019年江苏事业单位课程进行复习。江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锦恒、东和集团子公司、司法局等23家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锦恒、东和集团子公司、司法局等23家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身体要求: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户籍要求:22-30岗位限所在镇(区)户籍,非所在镇(区)户籍人员需提供父母或配偶所在镇(区)的户口簿及关系证明;31-41岗位限如东户籍,其中31-37岗位非如东户籍人员需提供父母或配偶所在如东的户口簿及关系证明;其他岗位户籍不限。
4.工作年限要求:是指截止2019年11月(含11月)前的累计工作年限(按月计算)。
5.岗位性质:01-21岗位为国有企业;22-42岗位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
6.其他要求:见附件《2019年锦恒、东和集团子公司、司法局等23家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涉及国家和省政策规定不符合报考到有关岗位的人员。近两年从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离职的人员不得报考政府购买服务岗位;2020年的毕业生。
二、报名方法
(一)报名程序
报名、照片及报名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
1.报名网址:如东人事考试网(http://www.jsrdks.com),点击考生报名。
2.报名、照片及报名材料上传时间:2019年11月26日09:00~11月29日16:00。
报考人员应扫描或拍照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主页及本人页(22-41岗位)、学历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8-41岗位如是退伍军人还需提交退伍证,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
3.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11月26日09:00~11月30日16:00。
招聘单位依据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对报考人员填报和提交的材料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报考人员完善补充。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初审通过的,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应及时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表二份,供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复审确认时核对。
4.信息查询: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材料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5.缴费确认: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网银或微信支付报名费100元(微信支付的手续费自付),缴费确认时间:2019年11月26日09:00~12月1日16:00。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报名未成功。缴费中如遇到问题,请电话联系:13335619835。
6.招聘岗位变更:报名确认截止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如东人事考试网(http://www.jsrdks.com)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于2019年12月2日14:00-17:00改报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7.资格复审、适岗评价、技能测试
01-21岗位,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牵头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同时进行适岗评价,以百分制计分。时间、地点:2019年12月4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01-12岗位在锦恒集团(掘港镇珠江路118号光华大厦7楼708会议室);13-21岗位在东和集团(如东县掘港镇通海路3号东和大厦2楼209会议室)。
22-42岗位,由各招聘单位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其中38岗位先进行计算机打字技能测试,打字速度低于40字/分钟者,予以淘汰。技能测试合格者,进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2019年12月4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楼814会议室(掘港镇泰山路16号)。
携带材料:资格复审人员按照公告和招聘岗位表报名条件的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主页及本人页(22-41岗位)、学历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8-41岗位如是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二份复印件。01-21岗位还需携带学习、工作经历、专业证书职称、专业工龄、工作业绩及奖惩等材料的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8.体能测试:41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
9.在规定时间、地点未进行资格复审、适岗评价、技能测试、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10.资格复审、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笔试,名单在如东人事考试网(http://www.jsrdks.com)公示。
11.准考证打印:进入笔试人员,请于2019年12月6日09:00-24:00登录如东人事考试网(http://www.jsrdks.com)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电话联系0513-84520883。
(二)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履行“诚信承诺书”。
2.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及报考所需材料原件。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
4.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证件,真实、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办法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县公安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以百分制计分。时间、地点:2019年12月5日下午14:00,在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掘港镇幸福路16号)。
主要项目: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评分标准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男子青年二组评分表)执行。体能测试平均分低于50分或有一项低于35分者,予以淘汰。
(二)笔试
1.方式:闭卷考试,开考半小时内考生不得交卷、退场。
2.内容:主要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3.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12月7日上午9:00-10: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开考半小时后不得入场。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4.成绩公布:成绩以百分制计分。38-41岗位如是退伍士兵,笔试成绩加5分。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如东人事考试网(http://www.jsrdks.com)公告。
(三)面试
1.对象: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员,若出现末位同分的,则并列考生全部进入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01-21岗位根据笔试成绩20%及适岗评价成绩50%占比成绩的总分;41岗位根据笔试成绩20%及体能成绩50%占比成绩的总分;22-40、42岗位根据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如东人事考试网(http://www.jsrdks.com)公告。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如东人事考试网(http://www.jsrdks.com)缴费并打印《面试通知书》,面试费100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3.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成绩:以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38-41岗位如是
退伍士兵,面试成绩加5分。
(四)总成绩
01-21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20%、适岗评价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22-40、42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41岗位岗位笔试成绩占20%、体能测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体检和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
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在如东人事考试网(http://www.jsrdks.com)公告。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考察后考察组应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要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3.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的集团公司、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牵头负责。
(二)公示及聘用审批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如东人事考试网(http://www.jsrdks.com)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01-21岗位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2-42岗位与县劳动服务事务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2.在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办理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报考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岗位待遇
01-21岗位工资待遇按国有企业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22-42岗位工资待遇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资管理办法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其中:22-31岗位另加社工补贴;38-39、41岗位另加出勤补贴;42岗位另加绩效考核工资,实行绩效考核和个人业绩挂钩,根据招商实绩给予奖励,具体绩效奖励办法由招聘单位另行制订。
具体待遇请咨询各招聘单位。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513-81996816(如东县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组)
咨询电话:0513-81991011(锦恒集团)
0513-80866533(东和集团)
0513-84529912(县司法局)
0513-81965911(县生态环境局)
0513-68508066(县卫健委)
0513-84115669(县政法委)
0513-84155806(县公安局)
0513-84199817(经济开发区)
0513-84520883(县人事考试中心)
点击下载>>>
如东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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