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泰州市高港区胡庄镇选聘见习村官公告(15名)
胡庄镇2019年公开选聘见习村官简章
一、选聘数量及对象
(一)选聘数量
全镇共选聘15名见习村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高港区户籍或生源;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心农村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3日至2001年10月25日期间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村聘用干部、致富能人、乡土人才、退役士兵(士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退役士兵、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全日制在校学生、现役军人;
2.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涉黑涉恶、煽动群众扰乱公共秩序、参加非法宗教活动、宗族宗派思想严重、阻挠和破坏选举、群众口碑差的;
3.受过开除党籍处分、受其他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4.正在被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用人单位受开除或辞退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程序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3日—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胡庄镇组织科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寸证件照5张,填写《胡庄镇2019年公开选聘见习村官报名表》。
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高校毕业证书的,可先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报名,并承诺于体检环节前提交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选聘资格。
2.资格审核
镇组织科根据简章规定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对未通过审核的,及时向报考人说明原因。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3.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到组织科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
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重点测试考生对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农村社区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参加笔试人数与选聘数量达不到1.5:1(进位取整)的,相应核减选聘数量。
5.面试
按照选聘数量1:1.5(进位取整)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理论水平、思维能力、口头表达、从事农村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总成绩计算方法
参加镇街选聘人员面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优先加分,保留2位小数。
优先加分标准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1分;全日制本科学历加1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加2分;退役士兵(士官)加1分。
7.体检和政审考察
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参加体检、政审考察人员(由于总成绩相同超过选聘名额的,同分跟进)。体检按照入职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的,须在体检前提交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政审工作根据《高港区村(社区)“两委”班子人选联合审查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联合审查。体检、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出现缺额的,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
由镇组织体检和政审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8.公示和聘用
对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镇、村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镇统一办理见习村官聘用手续,建立个人档案,纳入村干部规范化管理。
三、岗位待遇
1.见习村官试用期1年,具体岗位由镇统筹安排,向经济薄弱村、软弱涣散村以及年龄结构老化的村倾斜。原则上,中共党员的安排担任村书记助理,非中共党员的安排担任村主任助理。
2.试用期内,见习村官待遇参照所安排村居管理岗人员待遇发放。试用期满后,经镇考核合格正式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试用期间,如有违反工作要求和纪律规定的,经纪委调查核实后终止试用,立即解聘。
3.参与本次公开选聘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其本人负责。
四、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523—89558012
中共泰州市胡庄镇委员会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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