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发布 人民警察新增专业考试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获悉,1月6日,2017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发布,今年招录7649人,报名工作将于1月12日开始,笔试时间为3月11日。
人民警察新增专业考试
在徐州、扬州、苏州和南京设置考点
根据公告,2017年江苏“省考”A、B、C类继续考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门公共科目,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人员,除了要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在徐州、扬州、苏州和南京设置考点,考试时间2小时。专家分析,这一变化标志着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招录更体现专业性,向“国考”看齐。
专家建议,考生复习公共科目考试时参考2016年真题和专项进行复习,而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需参考公安专业科目大纲增加对公安专业科目的复习,同时选择徐州、扬州、苏州和南京或附近地方考点为宜。
今年“省考”招录7649人
招录人数增加261人,成功机会增大
与2016年7388人的招录人数相比,2017年江苏“省考”多招录261人,招录人数达7649人。对于考生而言,招录人数的增加无疑将增大成功的机会。
此外,江苏“省考”的总成绩计算方法从2016年起有了调整,2017年延续这种新的计算方法,主要体现在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上:原则上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35%。显而易见,对于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而言,50%的“大头”由面试变成了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含金量提高,而专业科目依然是15%,面试与之前的50%相比减少到35%。因此,考生对于行测申论的备考应更加重视。另外,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比例合成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可见行测占大头,含金量更高。
同时,公告中还明确了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处理方法: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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