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2013年南京市选聘66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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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3年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制定本简章。
一、选聘岗位和人数
溧水区(男)13名,溧水区(女)8名,
高淳区(男)27名,高淳区(女)18名。
二、选聘对象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作为选聘对象:
1、江苏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江苏省外全日制“211工程”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不包含二级学院、独立学院的毕业生)。
3、江苏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4、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且具备报名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三、报名条件
1、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但在校期间担任过班级(团支部)委员以上职务,院系学生会(团委)或协会(社团)中层以上职务的学生干部;
3、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4、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5、能如期毕业;
6、身体健康。
四、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由江苏省选聘办统一组织实施,具体要求详见《2013年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的“报名有关事项”。
(二)资格审查。南京市选聘办组织各有关区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三)笔试。由江苏省选聘办统一组织实施,具体要求详见《2013年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的“考试实施”。
(四)面试人选确定。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南京市选聘办根据选聘人数分别确定溧水区(男)、溧水区(女)、高淳区(男)、高淳区(女)4条最低合格分数线。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人数的3倍(如达线人数不足,按至少2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