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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东台市事业单位招58人 5月31日报名

发布:2013-07-11 12:02:4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盐城东台市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8名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加快全市社会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2013年东台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要求见岗位表。以下对象不受户籍限制报考:⑴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⑵在我市服务的大学生村官以及“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⑶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等),配偶、父母为东台市户籍的。


  4、年龄要求为大专毕业生年龄2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31日至6月1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报名方式、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


  3、报名要求:


  ⑴报考人员必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有效材料,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⑵现场报名时,须提供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东台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③往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与单位签约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④招聘岗位必须的其他相关证件。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终止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⑶预约报名时,报考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东台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将报名表和上述要求的相关材料传真或邮件发送给报名机构审核,并电话告知报名机构联系人。在领取笔试准考证前,须提交相关材料原件供报名机构复核。


  ⑷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收取考试费每人100元。


  ⑸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各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核。所有招聘岗位均开设开考比例(见岗位表),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取消该岗位。对少数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上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内容和实施办法


  1、考试方式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部分职位加试专业水平,均实行百分制。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专业水平加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一定比例(见岗位表)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内容


  笔试考核内容详见岗位表,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在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笔试成绩。


  专业水平加试和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形式、内容详见岗位表。


  3、实施办法


  (1)笔试结束后,对部分岗位组织专业水平加试。


  (2)没有专业水平加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不超过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有专业水平加试的岗位,按照岗位表中明确的比例,计算笔试和专业水平加试成绩合计分,从高到低按不超过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成绩不设合格分数线,但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结束后,按岗位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数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如有考生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依次递补。


  五、体检、政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遇有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2013年应届毕业生待毕业后凭报到证办理聘用手续,并在2013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享受所属事业单位相关待遇。


  七、组织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89560712)。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报考人员有《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法[2011]46号)第三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八、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89561719,也可登陆东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sdthrss.gov.cn/)查询。


  附件:


  1、《2013年东台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东台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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