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职业教育部分专业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台政发[2008]43号)和《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教职成[2008]241号)文件中“改革职业学校用人制度,人事、教育和劳动保障等部门要指导职业学校根据需求有计划地向师范类院校公开招聘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高技能人才。”“中等职业学校的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并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精神。结合我区学校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专业课教师职位24人(见附件:2010年椒江区教育系统部分专业面向社会招聘教师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能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二)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详见招聘一览表)
(五)户籍以本公告发布的前一日为准(应届毕业生以生源户籍地为准)。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27—2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椒江区教育局五楼会议室;联系电话:8888977288815306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交一寸近期同一底版的免冠照片3张。报名时须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2010年椒江区职业教育部分专业面向社会招聘教师登记表》,每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职位。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4、报名费:每门40元。
四、考试
考试须达到本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3:1及以上的比例,不足3:1的则相应核
减该招聘职位数或取消该职位招聘。笔试后按1:5进入面试,不足比例按实数进入。考试工作由教育局组织实施。
1、考试形式:笔试(闭卷)和面试。
2、考试内容
笔试:一是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及其他综合知识等);二是学科专业知识。
面试:教师专业素质与能力(备课、说课)。
3、考试时间定于8月上旬,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见椒江教育网http://www.jjedu.net/,台州中心人才网http://www.tzzxrc.com)。
4、考分组成:考试总分由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分组成。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比分各占50%,总分100分(不含专业技能测试分)。其中笔试的公共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面试合格分为60分。有专业技能测试要求的职位,专业技能测试实行百分制,按专业技术测试成绩的30%折算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在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分的基础上再加上专业技能测试分。总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核与聘用
1、体检对象确定: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该职位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分出现并列,学科专业知识高者优先进入体检,若有专业技能测试的,以专业技能测试高者优先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教育局人事科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在椒江教育网上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或因体检对象书面提出放弃体检资格,出现招考职位空缺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体检对象。
2、考核聘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且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延长试用期一年,延长试用期后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经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