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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南京市农业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

发布:2013-06-17 19:07:4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适应社会和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根据《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宁政办发[2008]103号),经南京市人社局核准,南京市农业委员会所属6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面向社会,凡符合岗位要求和招聘资格条件者均可报名。
三、招聘岗位要求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详见招聘计划及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
(六)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
1、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招聘人员3名:
(1)花卉育种人员1名,要求花卉育种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2)果树栽培及新品种选育人员1名,要求果树生物技术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有一定工作经验,35周岁以下。
(3)行政宣传人员1名,要求本市户口,策划、编导专业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
2、市畜牧家禽科学研究所招聘人员4名:
(1)动物遗传育种人员2名,基地工作,要求动物遗传育种或动物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若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2)兽医1名,基地工作,要求应届兽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3)文秘人员1名,要求本市户口,文秘专业专科学历,30周岁以下。
3、市农机鉴定站招聘人员2名,要求农机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
4、市畜牧兽医站招聘人员2人:
(1)动物疫病预防与监测人员1名,要求动物传染病或预防兽医学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小动物疾病防治与管理人员1名,要求兽医临床外科或内科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5、市水产科学研究所招聘人员3人:
(1)水产加工专业硕士研究生1名,其学士阶段专业需为水产养殖。
(2)水产种质资源保护人员1名,要求生命科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其硕士阶段专业需为水产养殖,35周岁以下。
(3)财务人员1名,要求本市户口,会计专业本科学历。
6、市蔬菜科学研究所招聘人员6名:
(1)蔬菜育种人员2名,要求蔬菜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其中博士后1名,30周岁以下。
(2)园林景观设计人员1名,要求具有本市户口,设计艺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有一定工作经验,30周岁以下。
(3)设施园艺(花卉或工厂化育苗)人员2名,其中1名具有园艺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名具有园林专业大专学历,具有本市户口,在江宁基地工作,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30周岁以下。
(5)行政管理人员1名,要求具有本市户口,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有一定工作经验,30周岁以下。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报考人员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报名点报名,收取报名费100元。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28至7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2、报名地点:市农业委员会组织人事处(北京东路43-2号台城大厦901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考生须持学历毕业证、学位证,若应届毕业生应提供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或奖状、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近期两寸免冠照片2张。
(5)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占40%,面试占60%。
1、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及文字表达能力。笔试时间和地点将于考前一周通知考生本人。博士及博士后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2、面试:对笔试成绩60分以上考生,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办法于面试当天以告示形式在面试点告知考生。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三)聘用
1、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
3、公示: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金陵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4、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若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合同的材料,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83639678、83639677;监督电话:83639211
 
  >>下载全文及报名登记表<<  
 
 
南京市农业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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