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常州市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根据《2013年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2013年,我市计划选聘86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其中:男52名,女34名),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比例不低于80%。具体名额为:
金坛市选聘25名,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男)12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女)8名,村(社区)主任助理(男)3名,村(社区)主任助理(女)2名。
溧阳市选聘30名,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男)14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女)10名,村(社区)主任助理(男)4名,村(社区)主任助理(女)2名。
武进区选聘10名,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A类(男)5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A类(女)2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B类(女)1名,村(社区)主任助理A类(男)1名,村(社区)主任助理B类(女)1名。
新北区选聘10名,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A类(男)3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A类(女)1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B类(男)2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B类(女)2名,村(社区)主任助理A类(女)1名,村(社区)主任助理B类(男)1名。
天宁区选聘10名,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男)5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女)3名,村(社区)主任助理(男)1名,村(社区)主任助理(女)1名。
戚墅堰区选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男)1名。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校(院、系)级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担任副班长、团支部副书记及以上学生干部也可选聘。报考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职位的考生,必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报考金坛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职位或村(社区)主任助理职位的,生源地须为金坛市;报考溧阳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职位或村(社区)主任助理职位的,生源地须为溧阳市;报考武进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A类职位或村(社区)主任助理A类职位的,生源地须为武进区;报考武进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B类职位或村(社区)主任助理B类职位的,生源地须为除武进区以外的常州市城区(含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和戚墅堰区);报考新北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A类职位或村(社区)主任助理A类职位的,生源地须为新北区;报考新北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B类职位或村(社区)主任助理B类职位的,生源地须为除新北区以外的常州市城区(含武进区、天宁区、钟楼区和戚墅堰区);报考天宁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职位或村(社区)主任助理职位的,生源地须为常州市城区(含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和戚墅堰区);报考戚墅堰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职位的,生源地须为常州市城区(含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和戚墅堰区)。
“211工程”高校(不含二级学院、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受上述生源地限制。
选聘的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3)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符合上述条件,大学期间获得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以及所学专业为涉农专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三、政策待遇和保障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享受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新聘任大学生村官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各项社会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
3.实施“江苏省大学生村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为在岗大学生村官每人提供保额合计100万元的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
4.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5.辖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6.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聘任期满、考核合格的离岗大学生村官3年内继续享受报考研究生加分优惠政策。
7.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8.按照人均2000元标准,为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安排一次性安置经费补助,用于购置生活用品。
9.为每名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宽带、《大学生村官报》、《大学生村官园地》。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均在网上操作。报名人员可以选择在江苏省内的省辖市考区或者在省外设立的北京、西安、武汉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jsrsks.com.cn/)。
(二)报名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3年3月15日9∶00-3月30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3月15日9∶00-3月31日12∶00;
缴费确认时间:2013年3月15日9∶00-3月31日16∶00。
报名者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后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三)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我市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报名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每个报考者只能报常州市所辖的辖市(区)的一个职位(不接受以常州市为单位的报名),并填写是否服从市内调剂。未填写的,视作同意本市调剂。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地区。
3、根据有关规定,报名人员须缴纳98元考试费,对参加笔试的考生给予相当考试费的等额补助,等额补助将退还到考生原来缴费的卡中,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将卡注销。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等额补助退费工作将在笔试结束后进行,退费需经过易宝支付和银行两个环节,请考生及时关注自己的银行卡状态。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请于2013年4月16日-19日到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jsrsks.com.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市人事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受生源地限制的考生,还需提供户籍证明。上述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考察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五、考试办法
(一)笔试
1、笔试由省选聘办统一组织进行。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不提供考试大纲。
3、笔试时间:2013年4月20日上午9∶00-11∶30。
4、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5、考试成绩在常州党建网(http://www.czdj.gov.cn/)公布。同时公布取得面试资格人选名单以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由常州市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省组织人事部门的面试工作要求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达线人员中(职位分数线由常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按不同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人数的3倍(如报考人数未达1:3的,按至少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的总成绩,并在常州党建网(http://www.czdj.gov.cn/)公布。
六、体检考察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2、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工作按照省、市委组织人事部门的要求,由各辖市(区)组织实施。
七、公示
对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江苏大学生村官网(http://www.jsdxscg.gov.cn/)和常州党建网(http://www.czdj.gov.cn/)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拟聘用人选报省选聘办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九、咨询电话
常州市政策咨询电话:0519-85680637;
金坛市政策咨询电话:0519-82806880;
溧阳市政策咨询电话:0519-87269069;
武进区政策咨询电话:0519-86310563;
新北区政策咨询电话:0519-85127261;
天宁区政策咨询电话:0519-86663619;
戚墅堰区政策咨询电话:0519-89863090;
常州市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519-86620517。
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201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