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公开招聘1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盐城市户籍(含生源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热爱城建事业,能吃苦耐劳,具有为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服务的精神;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表1)中各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及其它要求。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1年4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 -18:00;
报名地点: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解放南路150号10楼1003室),联系人:仇洪安,联系电话:0515-88423665。
2、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材料和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实填写《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3、资格审查
根据公告设定的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考试。报考人数和拟聘用人数一般不低于3:1的比例。
四、考试
对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组织考试,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对报考人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商定同意后可按实际报考人数组织考试。
1、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占(40%)和所招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60%),满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笔试、面试由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并依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分数相同时,面试成绩得分 高者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着重考察招聘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及现实表现。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认真执行公开招聘工作有关政策,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接受纪检部门监督。监督电话: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8198304、88198316;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0515-88423911。
附:
1、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系统部分事业单位
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招聘单位
编制性质
岗位
专业
招聘人数
有关要求
市园林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
差额
技术岗位
林学
1人
市拆迁管理办公室
自收自支
文秘岗位
专业不限
1人
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在市级及以上报刊上公开发表文章3篇以上,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008年12月31日前)
管理岗位
法律类
2人
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008年12月31日前)
建筑工程类
2人
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008年12月31日前)
公共管理类
1人
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008年12月31日前)
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差额
技术岗位
道路与桥梁
1人
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自收自支
技术岗位
机电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1人
市房屋拆迁大队
自收自支
文秘岗位
专业不限
1人
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在市级及以上报刊上公开发表文章3篇以上,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008年12月31日前)
管理岗位
法律类
1人
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008年12月3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