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苏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1年江苏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江苏省水利厅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2011年应届毕业生(含2010年未就业的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热爱水利事业,具有为江苏水利事业发展服务的精神;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派遣就业)应届毕业生,2010年未派遣就业毕业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要的资格及专业和技能条件。
二、报名
报名工作由水利厅人事处会同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组织。
㈠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11年6月7日--6月9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者须登录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www.91job.gov.cn)内的“江苏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区报名。
㈡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须提供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个人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月11日,所有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将在江苏水利网(www.jswater.gov.cn) 、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www.91job.gov.cn)上予以公布。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 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㈢网上确认及准考证获取办法
6月15日至6月17日,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使用用户名登录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www.91job.gov.cn),确认个人信息,按照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通过网上支付系统“支付宝”缴纳笔试费用,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须加盖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办公室公章。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江苏省外高校毕业生须在准考证指定位置粘贴个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一张(照片上加盖所在院系办公室或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职能部门公章)。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㈠笔试科目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一张试卷测试。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㈡笔试时间为2011年6月18日。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㈢笔试阅卷结束后,不设合格分数线。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招聘职位要求本科学历的在拟录用人数1:2的比例范围内、招聘职位要求硕士研 究生以上学历的在拟聘用人数的1:3比例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仅作为参加面试的资格成绩,分数不计入最后录取成绩。
招聘岗位要求是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免笔试,直接参加报考岗位的面试,不受拟聘用人数的比例限制。
笔试成绩和名次将在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www.91job.gov.cn)进行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㈣面试按照省水利厅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张贴告示告之考生。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 生应根据招聘单位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笔试准考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原件,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参加面试。如出现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面试等情况,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 选。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经联系表示放弃面试的,均作为放弃面试处理。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录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依次替补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用人单位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拟聘岗位、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成绩与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公示无异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是研究生毕业的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是本科毕业的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水利厅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6338089
联系人:骆勇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回答报名事务咨询。
联系人:蔡亮
报名事务咨询:025-83335754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监察厅驻水利厅纪检组、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律监督电话:025-86615604
联系人:曹建霞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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